國名(英文):Union of Myanmar123馬來西亞]
國慶日:1月 4日
加入聯合國日期:1948-04-19
語言:緬甸語、英語
首都 :奈比多(Nay Pai Taw)
面積 :676,500平方公里
地理位置 :位於中南半島西部。北與中國大陸毗鄰 ,西北與印度、孟加拉相接,東南與寮國、泰國交界。西南臨孟加拉灣及安達曼海。
總人口/華人人口 :5,600萬人(2006)
宗教 :佛教(89%)
幣制 :緬幣(Kyat)
政治制度 :軍事執政
匯率 :1USD=5.99Kyats (2006年12月官方匯率)
電壓 :230V / 50HZ
主要媒體 :報紙均為官辦,全國發行之報紙有「緬甸之光」、「緬甸新光報」及「鏡報」。官辦之「緬甸之聲」為唯一廣播電台,另有「緬甸電視」及「妙瓦底電視」2個電視台。
建國簡史/歷史概況 :
緬甸於1044年形成統一國家後,經歷3個封建王朝。19世紀英國發動3次侵緬戰爭後佔領了緬甸,1886年將緬甸劃為英屬印度之一省。1937年緬甸脫離英屬印度,直接受英國總督統治。1942年5月被日本佔領。1945年3月全國起義,光復緬甸。二次戰後英國重新控制緬甸,1948年1月4日,緬脫離英聯邦宣佈獨立,以吳努為首的政府實行多黨民主議會制。1962年,奈溫將軍發動政變,推翻吳努政府,成立「革命委員會」。1974年1月,頒佈新憲,成立人民議會,定國名為「緬甸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」。1988年7月,緬甸經濟惡化,全國爆發遊行示威,同年9月軍人接管政權,廢除憲法,解散議會,更改國名為「緬甸聯邦」。
國會 :
一院制議會,共有485席,任期4年。1988年軍人奪權後,緬甸「制憲國民大會」在國際壓力及國內民主派勢力推促下於1993年首次開議,迄已歷經4次休會。緬官方聲稱新憲基本原則及相關細則已大致確立,「制憲國民大會」另於2007年7月18日起舉行制憲最後階段會議,續協商剩餘之待議條款。
內閣:
緬甸內閣之組成主要由退役將軍擔任,內閣下設32個部會。惟事實上最高政治權力機構為「國家和平暨發展委員會」(State Peace and Development Council,SPDC)。
司法機關 :
承襲英國司法體制,惟司法機關無法獨立審判,仍受行政機關影響。法院及檢察院共分4級,最高法院及最高檢察院下省、邦、縣及鄉鎮區3級法院及檢察院。
元首 :
丹瑞(Than Shwe)
外交部長:
年溫(Nyan Win)
主要政黨:
主要政黨有3個,包括:「民族團結黨」(NUP),為軍政府黨;「全國民主聯盟」(NLD)及「撣邦民主聯合會」(SNLD)。
一般政情/政治情勢:
緬甸為軍事獨裁國家,國內對政治活動管制極嚴。
社會概況 :緬甸為多種族國家,文化多元。
財政收支: 略
輸出總值(美元):35.6億萬美元(2006)
輸入總值(美元):19.8億萬美元(2006)
主要輸出項目 :豆類、木材、稻米、天然氣、寶石等
主要輸入項目 :石油、機械、運輸設備、食品`建材等
主要出口國 :泰國、印度、新加坡、中國大陸、日本
主要進口國 :中國大陸、泰國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、韓國
我對該國輸出(美元):6,783萬美元(2006)
我對該國輸入(美元):4,898萬美元(2006)
境內較具規模之外貿組織 :
MYANMAR INDUSTRIES ASSOCIATION, MYAMMAR GARMENT MANUFACTURER'S ASSOCIATION, MYAMMAR RICE MILLER'S ASSOCIATION
對外政策 :
緬甸採行「獨立」外交政策,不依附任何大國和大國集團。1988年軍政府上台後,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緬實施經濟制裁和貿易禁運,終止對緬經濟技術援助,禁止對緬進行投資。緬甸於1997年加入東協後,與東協及周邊國家關係有較密切之發展。截至2006年底,緬甸已與93個國家建立外交關係。
與各國關係:
1988年緬軍政府執權後,美國將駐緬使館降為代辦級,停止對緬提供經援,撤銷予緬優惠關稅,對緬實行武器禁運等。1950年6月8日緬甸與中國建交,兩國在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日益加強,時有高層互訪。緬甸於1997年7月加入東協,重視並加強與東協成員國發展睦鄰友好關係。
外交關係 :無
駐館(或兼轄該國館處):無
簽證資訊 :詳請參考本部領事事務局網站http://www.boca.gov.tw。
時差 :較台灣慢1小時30分
網站名稱: 中華民國寮國歸僑協會
電話: +886-2-27828123 ; E-mail: melissa@allmagnet.com
會址:115台北市南港區重陽路166巷7號4樓